张女士:我跟团去萧山某旅游景点旅游,但不甚摔了一跤。当时买了保险,该景点也承认其有责任,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便不肯再付了。我该怎么办?
执业律师余建君、单燕虹:张女士可依法通过诉讼向所属旅行社和景点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赔偿的项目可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要看受伤程度、就诊实际及其他情况。但旅行社和景点是否要承担责任及该如何承担?则要看,旅行社对旅游景点是否尽到谨慎选择义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旅游景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是否对于一些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尽到告知、警示义务,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同时相关的管理人员有否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另外张女士若自身有过错的,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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