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管雅丽)今后,游客在山西旅游时如遭遇侵权事件,可随时拨打当地旅游质监所投诉电话。日前,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式向各市旅游质监所下发《山西省旅游投诉处理24小时值班制度》,首次规定旅游质监所和旅游企业全部要设24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游客投诉。
据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介绍,过去旅游质监所和旅游企业的投诉电话多数都是在工作时间受理投诉,按照该制度规定,今后应该保持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有专人受理游客投诉。
省、市、县(区、市)各级旅游质监所和旅游企业的质量监督部门应专设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旅游质监所的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其所管辖的旅游企业(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景区点和旅游购物场所)以及机场、火车站、大型超市和人流密集区域的显要位置明示,并在每个“黄金周”和“小长假”等重点时段前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公布。旅游企业所设的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应在本企业的前台、与游客签订的合同中、广告宣传中、行程单中明示或在行前说明会中告知游客。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下班后,须将投诉电话转移至手机,确保旅游投诉电话通讯畅通。对各种急难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并及时协调解决。
旅游投诉处理实行“首接负责制”。接到旅游投诉,要求旅游投诉首接人员在旅游投诉专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投诉事件,并将处理结果登记以备查。一般投诉案件可由首接人员立即解决;较大或重大投诉案件必须立案调查,由旅游质监所投诉处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质量监督部门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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