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蓬莱市旅游度假区管委消息,即日起,我市全面开展“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专项整治月”活动,以此拉开2011年全市旅游企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序幕。活动期间重点针对全市47家旅行社和12家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总体要求,以“引导与规范相结合、准入与退出相结合、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三方面整治内容。一是遏制“零负团费”低价操作现象。一方面加强对旅游广告的指导规范,检查治理旅行社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游客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旅行社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鼓励旅行社规范经营,抵制旅游商店、旅游景区严重质价不符的高价格、高“回扣”的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合同监管。通过检查旅行社使用《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的情况,对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集中力量打击不签订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同时,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及时、公正处理游客反映的问题。对旅游投诉中反映的增加购物和自费项目、质次价高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合同约定的游览时间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导游员管理。加大导游IC卡现场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导游员“擅改行程”、“强制购物”、“安全责任缺失”等严重影响服务质量、损害游客利益的违规行为。 此外,我市旅游企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还将陆续对景区、酒店、渔家乐等旅游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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