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鼓励我区旅游事业发展,加强和规范我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导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的多次走访调研,并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与区财政部门多次论证,最终由区文旅局制定了《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于近日印发。
《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可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规划和宣传、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消费等多方面予以支持,将进一步激发“新国门、新大兴”建设下,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市场活力,切实推动我区旅游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尽快复工复产,回暖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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