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规范:到农家乐消费也像挑选酒店一样
河南文化产业网11月17日消息:今后,周口市民到农家乐消费时也可像挑选酒店一样,根据门口星星的数量来判断服务的档次了! 昨日,记者从周口市旅游局获悉,河南省旅游局近日出台了《河南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意味着对于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管理和评定有了衡量的“标尺”。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范》的规定,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按经营业态可分为食宿型、餐饮型、体验型和购物型四类;按旅游业态可评定为一星级至四星级,等级越高星级越高。
其中,一、二星级的评定和管理由县(市、区)评委会负责并报省辖市评委会备案;三星级的评定和管理,由省辖市评委会负责并报省评委会备案;四星级的评定和管理,由省评委会负责或委托省辖市评委会负责。
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实行年度复核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消费者投诉,经评委会查实后,根据责任情节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降级、撤销星级处理。被降低等级的,由各级评委会按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重新换发降低后的星级标志牌和证书。被取消星级的经营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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